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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119名函授教育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

时间:2025/03/03 14:29:32 作者:韩艺玮 点击数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和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(函授)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网教院字〔2022〕13号)第六条(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期限为:高中起点专科二年半至六年;大专起点本科二年半至六年;高中起点本科五至八年),对截止2025年3月的在籍学生,超过规定中关于函授教育学生最长学习年限的119名学生,应予以退学。现进行网络公示,公示期满后仍无学生联系因应征参军(警察)保留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,按退学处理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
附件:拟2019年春及以前入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注销学籍的函授教育学生名单
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3日-4月3日。

联系人:韩老师 邮箱:2910354446@qq.com

联系电话:029-88202376



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

2025年3月3日